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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

来源:

江西省教育厅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各高职高专,各省属中专: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促进网络学习空间普及推广,完善国家和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74号)有关要求,结合江西教育信息化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与任务

  按照“普及应用、融合创新、示范推广”的原则,依托国家和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继续组织广大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遴选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示范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引导各地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推动从“三个率先”向全面普及发展,逐步实现“一人一空间”。

  完善我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省统一的“人人通”平台,满足全省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师及适龄学生利用网络空间开展教学和学习的需求;推广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新型教学模式,实现个性化、适应性教学;构建新型教育服务模式,促进我省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活动范围

  2019年度活动范围以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网络学习空间普及为主。

  三、工作内容

  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制定完善并加快落实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各设区市根据应用基础和条件,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推进,其中:赣州市每年至少推进5个县(市、区);南昌市、九江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抚州市每年至少推进3个县(市、区);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景德镇市每年至少推进1个县(市、区),逐步实现全市普及推广。应用普及活动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空间、深化应用、优秀推荐、示范推广。

  (一)建设空间

  1.明确平台。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7〕7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教技〔2018〕16号)和《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指南》(教技〔2018〕4号)的要求,完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认定网络学习空间的机制,原则上只认定使用江西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作为“人人通”平台,且平台须接入国家和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增设职业教育模块,实现全省所有职业院校及师生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开通网络学习空间全覆盖,推进职业教育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普及。

  目前已构建其他“人人通”平台的地方和学校,请于2020年5月底前与国家和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联通,做到资源、数据、服务等互通共享。

  2.完善空间功能。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推动“人人通”平台资源、数据、服务等融合创新,引导督促学校和教师优化机构空间和个人空间,提升公共应用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水平。

  各地教研部门要发挥教研专业引领的作用,建立中小学教研空间,按学科空间划分,通过教研空间将教师个人空间有机联系起来。

  3.开通空间。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确保区域内所有学校开通机构空间,学校所有教师和适龄学生(初中及以上学生)开通个人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为小学生开通网络学习空间。根据应用需要,建设名师、家长等类型个人空间,以及区域、班级、社团等类型机构空间。

  (二)深化应用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网络学习空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促进网络学习空间覆盖全体教师和全体适龄学生。

  1.通过网络学习空间构建泛在学习环境,优化资源供给,创新服务模式,促进资源共享。

  2.支持教师网络备课、教学活动组织、作业指导、辅导答疑、学情分析、网络研修等常规教育教学工作,支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以“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等为抓手,丰富空间应用内容,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变革。

  3.支持校园文化建设与管理、办学情况查询、师生素质拓展,提升教育治理水平。

  4.推动网络学习空间的大数据应用和人工智能应用,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智能化、适应性教学服务,为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提供技术支撑。

  5.提升师生信息素养,增强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能力,科学合理使用网络学习空间,建立良好的使用习惯。

  (三)优秀推荐

  采取自主申报、逐级推荐、统一评选的方式,推荐遴选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主要工作包括设区市推荐、省级遴选、部级评选。

  1.设区市推荐。由设区市教育局制定本地区的推荐遴选工作方案,组织所属区域和学校自主申报,设区市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推荐。已获得2018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推荐的区域和学校所认定的“人人通”平台必须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且推荐优秀区域时至少推荐1所该区域的学校作为其支撑案例。推荐名额见下表:

  备注:厅职成处负责从全省所有省属、市属职业院校中遴选1所优秀学校,一并推送教育部评选。

  2.省级遴选。省教育厅对各地推荐的材料进行评审,遴选3个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15所优秀学校(含职业院校),参加教育部评选。

  (四)示范推广

  省教育厅通过召开推进会、发布年度报告、出版案例集、组织专题培训、进行网络展示等多种形式,宣传、交流、推广区域和学校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成果和经验,引领各地加快推进“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各地要用好优秀区域和学校案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交流组织推进经验,推广有效应用模式。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建立工作联系。2019年11月12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将活动工作联系表(附件1)发至省教育厅,建立工作联系。

  2.报送实施方案。2019年11月15日前,各设区市教育局制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附件2),报送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指导各地做好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依据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通报进度,抽查指导工作推进情况。

  (二)推进应用阶段

  1.区域活动推进。2019年10月至11月,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实施方案督促各县(市、区)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省教育厅将派专家组开展调研,指导活动推进,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2.优秀推荐遴选。2019年10月至11月,各设区市教育局参照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评价指标(附件3、4)进行逐级推荐,并于11月15日前将本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表及信息汇总表(附件5、6)发至省教育厅。11月18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通过审阅材料、现场答辩、实地抽查等方式,遴选优秀区域和学校参加教育部评选。

  (三)示范应用阶段

  2020年1月至5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交流活动,宣传典型,推广经验,进一步深化应用普及。

  五、相关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江西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厅基教处、职成处、教研室、电教馆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考核,保证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二)加强督导考核。把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成效,列入督导考核范畴,作为对校长和教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引导和激励网络学习空间的应用普及。

  (三)加强示范引导。培育、挖掘空间应用典型,通过各种媒体宣传、现场指导、主题培训、专题研究、现场展示等活动,多途径引导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益发

  电话:0791—88517760

  邮箱:673820378@qq.com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的通知(盖章版)

  附件下载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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